上月本报报道了蓝波湾新物管进驻半年后又要退场的消息,引起巨大反响。昨日记者了解到,在得到业委会同意由物业公司支配公共收益后,原定于本月8日撤场的中正物业决定暂不退场,物业公司还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向长期欠费的业主追缴物业费。业委会则表示,将监督公共收益使用,只能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维修维护。
物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记者昨日在小区看到,中正物业仍在管理小区,小区一切如常。 “好几个部门都找我们谈话,希望我们能继续留在小区服务。”中正物业副总经理宋运汉告诉记者,蓝波湾小区有上万居民,有关部门担心没有物管会影响稳定。 “但是不可能在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还能提供好的服务。”宋运汉说,中正物业提交了两个方案给政府有关部门和业委会,“主要是希望能用公共收益来弥补亏损。”宋运汉说,经过协商,业委会同意公共收益的支配权交给物业公司,但是只能用于公共领域的维修和维护。 不过,宋运汉表示,目前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还没有正式签署协议,“如果政府和业委会能够同意方案通过,我们还会继续留在小区服务,如果通不过,我们最终还是会撤出。” 宋运汉还表示,希望真正关心小区的业主能及时缴费,对于长期欠费的业主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近期将向300余户业主寄出律师信。 业委会:重点监督公共收益支出 蓝波湾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先生告诉记者,中正物业发函要退出小区后,业委会一直在积极和物业公司沟通并寻求政府有关部门支持。 吴先生说,政府有关部门很重视小区的稳定,已经承诺帮助解决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小区面积误差等问题。 “我们也支持物业公司通过合法的途径追讨被拖欠的管理费。”吴先生说,业委会查阅物业公司的账目,发现这半年物业公司的确亏损,“但并没有100万元那么多,大概亏了有50万元。”吴先生说,物业公司提出拿公共收益来弥补损失,出于维护小区稳定的考虑,业委会经过讨论同意将公共收益交给物业公司支配。 吴先生说,今后业委会业主重点监督这些费用的支出,并要求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公示账目,还要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记者齐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