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止已发放或正在发放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数达4.5万人。为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作进度,市住建局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规定,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创委、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国资委、税务局(国税、地税)、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单位,拟定了《2013年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试点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型小微企业、高端服务业、民生公益及基础设施建设、纳税贡献突出等。其中小微企业有428家,达到了本次新增试点企业总数的18.6%。
此外,前一阶段媒体多次呼吁的深圳市社工人才此次也进入了人才安居受惠范围。已通过全国(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考试且已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执业注册,同时符合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学历、年龄等条件的社工人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统一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市住建局特别提醒,请各试点企业密切关注市、区(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免错过申报时间。区(新区)试点企业请向所在辖区主管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