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家装合同文本修订不得扰民
  • 资讯类型:家装资讯  /  发布时间:2013-11-29  /  浏览:325 次  /  

  从即日起,市工商局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新版合同意见稿,中午12点到下午两点、晚6点至次日8点,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据了解,旧版 家装 合同示范文本于2004年发布。市工商局表示,由于近年来 家装 市场和 家装 投诉发生变化,为了明确装修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文本进行了修订,将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限至11月30日。

  意见稿还规定,装修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因为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 家装 公司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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