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06-18  /  浏览:691 次  /  

  今年以来,济宁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贷款条件,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持续增长。截至5月底,自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突破10万人次,达到100406人次,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

  为进一步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济宁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一是降低贷款门槛。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由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以上。

  二是推出异地贷款业务。在全国其他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济宁市的职工,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是下调贷款利率。根据央行规定,自去年11月份以来,连续三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3.25%。

  四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自2015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全市执行统一的贷款最高额度标准。

  五是调整担保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所购住房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的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

  六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为30%,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微山房产网 www.wsfc8.com 版权所有 ,微山新房二手房租房装修信息网站 转载本站信息注明出处
微山房产网客服中心 ,非中介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宇昊大厦316
网站客服QQ:2977819368 微山房产群:334373741 楼盘交流群:696076525
浙ICP备13023982号-108 公安备案号:37088202000199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