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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微山县奎文路路北金盛佳苑小区105号房产 --微山县奎文路路北金盛佳苑105号、106号房产
转让底价: ¥ 339.773105万元
项目编号: SSZC19086H101
保证金:3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委托法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0-04-28 至 2020-06-08
挂牌公告期:30个工作日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可整体受让。标的1和标的2的起拍价均为339.773105万元。交易佣金以每个标的成交单价为基数分开计算。
2、标的情况:该标的位于微山县奎文中路路北金盛佳苑小区门面,地处县城中心,西邻建设银行,东邻山东微山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南邻县城中心公园、中医院,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齐全。该标的为相邻两处房产(105号、106号),房产总层数4层,层高3.5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住,建筑面积均为424.83平方米,水电等设施齐全。其中106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1-106)。
3、标的房屋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仅供参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委托方或持有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交纳规则:
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如有购买意向请咨询:
苏经理:19853163355
韩经理:1580666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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