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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宅基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大家解答,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征收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宅基地征收流程
关于农村拆迁中要把农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的这项规定几个是强制性的,我们了解了一下,把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依法收为国有土地的流程,简单来说是分为四个步骤。
1、地方政府报批
2、国务院或者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3、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告
4、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征收与补偿作出了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征收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而宅基地征收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征收的相关流程,以及《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其中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律师。虽然流程很复杂,但是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有具体的步骤的,如果遇到了拆迁,可以多了解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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