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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湖大道东侧青山路北侧碧水明珠西侧地块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1 年7月19日 — 2021年7月25日 (共7天)
公示单位: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利害人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存在异议或相关意见,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阐明观点理由的形式提出。
意见反馈地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规划科
电话:0537—8235669 邮箱:wsgh6967@163.com
注:如果对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请用以上方式联系咨询。
关于微山湖大道东侧青山路北侧碧水明珠西侧地块规划条件,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该宗地拟按下述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一、概况
1、用地位置:宗地位于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微山县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南临国有储备用地、西临微山湖大道,北临五公尺河。
2、规划用地面积:4895平方米。
二、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
三、用地使用强度
1、容 积 率:1.2≤R≤1.8
2、建筑密度:≤55%
3、绿 地 率:≤10%
4、建筑高度:H≤24m
四、建筑退让要求
1、微山湖大道道路红线50米,绿线10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6米。
2、青山路道路红线50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米。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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